思考著要為愛下一個定義,忽然發現,周遭的人們似乎都是以眾人的觀點,來定義愛為何物。
「愛需要一生一世的山盟海誓」、「女人就要被男人捧在手掌心裡呵護著」、「只要是讓雙方都痛苦的就是愛」、「沒有酸甜苦辣的滋味,就不是愛」 … 這些都是在小說或是電影情節中時常會聽得到的句子。
對我來說,這些句子就像聽到「從此過的幸福快樂的日子」一樣,不痛不癢沒有任何感覺。好玩的是,我四歲大的女兒 - 芃芃,聽到這個句子的反應是「怎麼又是……」,然後,捧腹大笑好一會兒!
不過,真實的現象是大部分的人,尤其是女孩子,會對這些句子特別有感覺。因而認定,愛就是這麼一回事 - 深陷愛情的人,似乎就必須如同小說般的情節,痛苦的徘徊在幸福與心碎之間。
其實,愛時常是在出奇不意的情況下發生,有些人會恣意的讓它瞬間消逝,有些人卻是為它堅守一生。原因是,有些人會把愛視為理所當然,而這個必然當然就容易形成,只有自己才是最重要的。也有一些人會把愛視為一種維持生命的寄託,只是當愛遠離了,躲在暗處哭泣是他們唯一能出現的身影。
不論愛是什麼,我只知道兩人之間的愛,有習慣、有依賴、有喜樂、有傷痛。我只知道兩人之間的愛,有了幸福的開始,就應該深情的珍惜彼此的擁有。
有人說:「人的心思,大概是最難捉摸也最難預估的,有時候,也許是一件事、一個觸發、一個領悟,就可以改變一個人的思想。」也就是說,人心會變,難保感受也會變!!
因此,為愛找出自己的定義,是重要的。活在別人的定義中為愛載浮載沉,並不值得。正因為人心的善變,所以,每個人必須找到自己一套愛的章法,成熟的經營彼此之間得來不易的愛情,讓愛歷久彌堅。
不過,值得注意的是,文字或口頭上的定義沒有意義,付諸行動才是最重要的!